T-標準:主導原則

T-標準+

為教學專業團隊訂定專業標準


主導原則

以學生為本

T-標準+首重學生的發展和學習需要。翻看 1999 年的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書以至今天的政策文件,自會發現二十一世紀香港教育目標始終如一:通過以學生為本的課程架構,推動全人發展,發展終身學習的能力。有鑑於此,教師專業標準參照和校長專業標準參照均以培養學生三項重要特質為共同目標:

  • 達至全人健康
  • 具備成年階段所需的素養
  • 靈活應對未來的轉變

兩套專業標準參照從來不是為建立而建立,而是旨在協助教師和校長通過專業發展,培育今日學生成為明日領袖。

邁向核心能力主導

近年,世界各地的教育工作者均致力重新設計學校課程,務求發展學生的核心能力,協助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應用所學。為配合這個發展方向,T-標準+訂明教師和校長在履行職務時,須展現融合了知識、技能、理解、價值和素質的綜合能力。教學和領導不是一項只需要技能的工作,因此在專業標準參照中,我們以教師和校長所扮演的專業角色來詮釋他們的使命,並以故事或描述表達他們的專業角色在不同階段的成長。

融入核心價值

「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2003 年)建基於六個核心價值觀,即(1)堅信學生人人能學;(2)弘揚師德,關愛學生;(3)尊重差異,多元取向;(4)克盡本職,獻身教育;(5)團隊協作,樂於分享;以及(6)持續學習,追求卓越。這六個核心價值觀是「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2003 年)的基本前提;換言之,教師必須認同這些基本信念、價值和態度,架構對他們而言才有意義。這六個核心價值觀亦是 T-標準+的基石,但這次則以具體說明來描述。這種做法符合世界各地在界定教師能力標準時,高度重視通過專業實踐體現教育價值觀的趨勢。

同樣地,引領校長持續專業發展的理念架構(2012 年)所涵蓋的各項教育理念,亦以專業實踐的方式融入校長專業標準參照之中。這些理念包括學習導向、勇於創新、終身學習、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服務主導、賦權展能、公正與公平,以及全人發展。

契合本地和國際教育政策和實踐經驗

委員會研究了其他國家的教師能力標準架構,以及世界各地有關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的政策,期間特別參考了經合組織和歐洲委員會的教育文獻和報告,內容包括相關大型調查的結果,以及最新國際教育趨勢。委員根據香港的情況對研究結果作出深入討論。

與本地教育政策和實踐經驗互相契合,以確保專業標準參照與其他教育範疇的工作保持連貫,同樣重要。在闡述專業角色和期望的時候,我們貫徹1999年提出的香港教育目標的主題──「全人發展,終身學習」,亦仔細參考了《基礎教育課程指引》(2014 年)和《中學教育課程指引》(2017 年)。此外,專業標準參照亦與質素保證、師資培訓、專業發展和課程發展等教育範疇保持一致。

確保專業標準參照可靈活運用以保障專業自主

自 1999 年推行校本管理以來,學校已成為推動革新的基地,期間許多良好的實踐經驗有助促進教育的多元發展和創新,令教育質素得以提升。許多學校以「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2003 年)為藍本,自行制訂切合校情和需要的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特別會議和 T-標準+聯席會議成員贊同繼續以通用準則的形式推行 T-標準+,讓學校自行作出調適。由於教學工作涉及多個層面,而且充滿動力,教師和校長的工作範圍廣泛,往往不可能清楚界定。因此,T-標準+是一套有詮釋空間的期望和目標。T-標準+是提供專業發展使用的參考工具,在充分尊重專業自主的情況下,供教學專業團隊及其合作伙伴靈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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