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卓越@hk」计画下的
教师奖学金(进修硕士学位课程)(2017/18)

「教师奖学金」旨在表彰优秀教师的卓越成就,鼓励教师进修较高学位,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获颁发「教师奖学金」的教师须为全职教师,并且已在本港的日校(包括提供正规课程的中小学及特殊学校)任教最少五年,及将于下学年在指定的高等教育院校就读相关的本地兼读制硕士学位课程。

遴选是依据申请者作为教师的特质、在学校的工作表现,以及对学校和对校外教育组织所作的贡献作为参考。

「教师奖学金」(2017/18)将于 2017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19 日接受申请。

如需要进一步资料,请浏览教育局网页

如有查询,请联络教育局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关凯政先生(电话:2892 5492)或李凯欣女士(电话:2892 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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