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范围

在教师及校长专业发展委员会下设立的学校领导小组委员会,负责就各项与在职校长丶新任校长丶拟任校长丶副校长丶中层管理人员及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成员的专业发展有关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意见,以推动学校领导的发展及提升学校教育的质素。

学校领导小组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教师及校长专业发展委员会提出建议:

(一) 根据不断转变的社会需要及期望丶全球教育发展趋势和相关研究及评估结果,制订策略和方法,以推动校长的持续专业发展,从而提升学校领导的质素;
(二) 就制订丶推行及评鉴专业能力理念架构订定策略和方法,以促进校长於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自我反思及专业成长;
(三) 为在职校长丶新任校长丶拟任校长和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成员策画丶设计丶举办及评鉴专业发展课程,以提升其领导知识和技能;
(四) 按需要进行教育研究及评估研究,以巩固学校领导的经验及推广良好的实践方法;及
(五) 教师及校长专业发展委员会就校长持续专业发展提出的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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