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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學校領導小組委員會     學校領導小組委員會就下列事項向教師及校

在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下設  長專業發展委員會提出建議:
立的學校領導小組委員會,負責就
各項與在職校長、新任校長、擬任  (一) 	 根據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及期望、
校長、副校長、中層管理人員及校           全球教育發展趨勢和相關研究及評
董會/法團校董會成員的專業發展           估結果,制訂策略和方法,以推動
有關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意見,以推           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從而提升學
動學校領導的發展及提升學校教育           校領導的質素;
的質素。
                 (二) 	 就制訂、推行及評鑑專業能力理念
                          架構訂定策略和方法,以促進校長
                          於不同專業發展階段的自我反思及
                          專業成長;

                 (三) 	 為在職校長、新任校長、擬任校長
                          和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成員策畫、
                          設計、舉辦及評鑑專業發展課程,
                          以提升其領導知識和技能;

                 (四) 	 按需要進行教育研究及評估研究,
                          以鞏固學校領導的經驗及推廣良好
                          的實踐方法;及

                 (五)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就校長
                          持續專業發展提出的其他相關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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