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持續專業發展課程

教師可通過教育局的培訓行事曆,報名參加不同種類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課程主要按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的四大範疇分類,包括「教學」、「學生發展」、「學校發展」及「專業群體關係及服務」,並加入另外兩個類別,分別是“個人成長與發展”及“其他”。

以下課程是為強化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的策劃及支援而設:

  項目
1. 教師身心健康 壓力管理三天課程
2. 統籌及開展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培訓課程
3. 中學中層人員領導培訓課程
4. 小學中層人員領導培訓課程
5. 中學學位教師專業培訓課程
6. 中學高級行政人員教育行政及管理課程
7. 促進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分享會
8. 教師啟導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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